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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
  阳光经纬网站 审核人:

各级党组织及广大党员干部:

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2018年元旦、春节假期是党的十九大后第一个重要节点,也是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出台《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后的第一个重要节点。

为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严明纪律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确保2018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特通知如下:

1.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继续把作风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狠抓落实。

2.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上率下,带头转变作风,形成“头雁效应”,保持正风肃纪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氛围不淡,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3.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教育,重申廉洁过节纪律要求,节日期间严禁用公款购买年货节礼或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严禁违规发放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消费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借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的车辆使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等。要对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十种表现,深入查找差距,拿出过硬措施,扎扎实实地抓,认认真真地改。

4.节日期间,纪委办接受群众监督举报,广大师生员工若发现有关单位及党员干部存在不廉洁行为,可及时举报。

举报电话:88493708、15319795886,举报邮箱:jwb@nwpu.edu.cn

纪委办公室     

2017.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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