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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被监督者宴请,免职!
  人民日报 审核人:

“作为单位领导,我带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然叫被监督单位请客,实在是愚不可及!”日前,广东惠州市惠阳区农业局原副局长刘仕荣利用检查工作之便,召集下属违规要求受检单位宴请,受到立案查处。

今年2月7日,惠州市纪委、惠阳区纪委同时接到举报,反映区农业局工作人员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抽样工作中,涉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吃请、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问题。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立即会同区纪委监委兵分两路展开调查,一路前往荔景山庄调取当晚吃饭时实际消费的菜单、酒水等资料,另一路找违纪当事人刘仕荣等谈话核实,很快就查清其召集下属违规接受吃请的事实。

原来,今年2月1日下午3时,刘仕荣带领惠阳区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共16人,分批次前往秋长街道、新圩镇、镇隆镇等多个单位对农产品质量展开检查。在镇隆山顶荔枝专业合作社检查工作结束后,刘仕荣看吃饭时间已到,就对检测中心主任周某说:“这次检查工作进展很顺利,大家都辛苦了。今天检查的是最后一站,你去安排一下,我们就在这附近吃个饭再回去。”

周某马上吩咐受检单位、合作社负责人李某落实。李某说:“如果不嫌弃,就安排在荔景山庄可好?”荔景山庄是李某自家经营,见刘仕荣没反对,周某立刻电话通知其他组检查人员到荔景山庄内集中用餐。

农家菜相对便宜,当晚16人共花了980元,饭后却没有人主动付款,只有周某象征性地用手机拍下餐费结账单,然后就乘公务车辆离席。

3月5日,根据调查结果,惠阳区纪委监委决定,对刘仕荣立案审查,建议有关部门免去其惠阳区农业局副局长职务;对参加宴请的周某等11名党员干部诫勉谈话,其余4名职工批评教育。同时,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区农业局主要领导被诫勉谈话;负有监督责任的区纪委派驻农业局纪检组负责人被谈话提醒。

【执纪者说】

公职人员不能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相关制度规定非常明确,这是一条不能触碰的纪律红线。刘仕荣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却主动要求被监督管理服务的单位宴请,最终受到纪律严惩。对“四风”问题要寸步不让,从一件件小事入手、一个个节点坚守,保持惩治高压态势,对禁而不绝、顶风违纪、不收手、不知止的公职人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广东惠州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闫宝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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