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北工业大学委员会文件
校党廉字[2008]57号
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人履行职责情况及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党政各处级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上级部门精神以及学校2008年工作要点,学校党委决定于11月15日~12月15日对各处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责任人履行职责情况及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学校所有处级单位。
二、检查内容
1.各单位第一责任人落实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情况。重点是《2008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校纪字〔2007〕4号)、《西北工业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责任人职责》(校党字〔2003〕28号)等文件要求的内容。
2.各单位第一责任人廉洁自律情况。
三、检查方法
本次检查采用各单位第一责任人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检查方式为:
1.责任人自查。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写出自查报告(格式见附件1)。自查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分管校领导审查;一份在本单位公告栏内张贴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一份于12月10日前交纪委办公室(电子版可通过邮箱jwb@nwpu.edu.cn或者翱翔通发送)。
2.责任人报告履职情况。召集本单位职工大会,向干部群众报告一年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和个人廉洁自律的情况。邀请本单位分管校领导、联系本单位的纪委委员和本单位的学校特邀党风廉政监督员参加报告会。报告会具体时间,由各单位择时确定,提前两天通知纪委办公室。
3.民主测评。测评采用无记名方式,在责任人报告履职情况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结束后,当场填写,当场收回。联系本单位的纪委委员和分管校领导秘书负责做好统计汇总,结果签名后一份报分管校领导,一份报纪委办公室。
4.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随机抽查部分单位。
四、检查结果的评定
检查结果将作为年度考核结果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其中90分~100分为好,75分~89分为较好,60分~74分为一般,0~59为差。最终得分为差的人员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对连续两年为差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附件:1.责任人履行责任制职责及廉洁自律情况自查报告表
2.责任人履行责任制职责及廉洁自律情况民主测评表
3.责任人履行责任制职责及廉洁自律情况检查结果
二○○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主题词:党风廉政建设 检查 通知
抄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驻工业和信息化部纪检组监察局,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中共陕西省委教育纪工委。
西北工业大学党政办公室 2008年11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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