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廉字〔2006〕1号
关于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坚决禁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通知
党政各处级单位:
2006年元旦、春节将至,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营造实施学校“十一五”规划开局之年的良好氛围,坚持和发扬“两个务必”精神,坚决制止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深入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使全校师生员工过好一个喜庆祥和、勤俭廉洁、欢乐文明的节日,根据中央纪委统一部署、驻国防科工委纪检组监察局和省教育纪工委要求,特再次重申和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元旦、春节期间是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易发、高发期。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在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早打招呼、及时提醒,促使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和廉洁奉公意识。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切实做到防微杜渐。严禁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党员干部以任何形式参加赌博;严禁公车私用和用公款租车。党员领导干部对确实无法拒收的“红包”和贵重礼品,应在一个月内上交学校纪委。
二、大力弘扬艰苦奋斗作风,严格禁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强化节约意识,积极建设节约型社会主义和谐校园。各单位要认真遵守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节日期间确需举办的活动,要本着节约、务实的原则,严格控制规模和开支,杜绝一切铺张浪费现象。严禁各单位之间用公款搞相互宴请和走访拜年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钱物;严禁用公款购买、发放各种购物券(卡)和代金券。
三、关心师生员工生活,坚决纠正和预防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全校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关心群众节日期间的工作、生活,求真务实,反对形式主义,自觉抵制奢侈浪费行为,为群众多办实事、办好事。
四、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者。全校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各单位“一把手”,要以身作则,带头和模范遵守有关厉行节约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不仅要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子女,而且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做好教育,严格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并负责组织本单位处级干部如实填写《领导干部节日期间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自查表》,收齐后于2006年2月20日前交到纪委办公室。
财务处要严肃财经纪律,严格管理,严格把关,对违反规定的开支一律不予报销。校纪委将对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和落实本通知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暗访,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学校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二○○六年元月十二日
主题词:廉洁自律 元旦 春节 2006年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