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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廉字〔2006〕27号-关于印发《西北工业大学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审核人:

校党廉字〔2006〕27号

关于印发《西北工业大学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党政各处级单位:

《西北工业大学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已于2006年6月2日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全校,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西北工业大学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二○○六年六月五日

附件

西北工业大学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防科工委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我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倡导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克己奉公、廉洁自律的意识,坚持以教育为主,坚持依纪依法办事,坚持自查自纠与监督检查同步进行、与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同步进行、与建立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同步进行,突出重点、稳步推进。

(二)主要目标。通过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使全校师生员工普遍受到教育,错误观念和经济活动中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得到纠正,依法依规管理、服务和经营的意识得以增强;找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工作;发现商业贿赂案件线索,推动查办案件工作深入开展;针对制度存在的问题与漏洞,提出改进的意见和措施,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二、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

成立西北工业大学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党委书记叶金福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校长姜澄宇同志和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蜀康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有关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办公室挂靠在校纪委、监察处,由纪委副书记兼监察处处长刘平淮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党政办公室主任吴丁毅同志和财务处处长吴介军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学校各级领导不仅要对分管部门或单位的商业贿赂治理工作负责,而且要按照业务职能对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商业贿赂治理工作负责。

根据国防科工委党组提出的“委属高校要重点抓好工程建设、科研项目、大宗物资及设备采购、图书教材采购、医药购销和土地置换中的商业贿赂治理工作”的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成立五个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开展专项工作:

由机关党委牵头,基建处、新区办、审计处配合,负责全校工程建设中的商业贿赂治理工作;

科技处牵头,财务处配合,负责抓好全校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使用中的商业贿赂治理工作;

国资处牵头,实验室与设备处、后勤产业集团、出版社、图书馆、校医院配合,负责全校大宗物资采购、设备仪器采购、图书教材采购、药品和医疗设备器材采购中的商业贿赂治理工作;

无人机研究所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内科研项目、物资与设备采购、工程建设和生产经营等经济活动中的商业贿赂治理工作;

纪监部门牵头,会同有关单位,负责做好有关举报线索的排查和案件查处工作。

以上五个工作小组的组成人员名单和工作方案请于6月15日前报学校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全校各单位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成立本单位的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于6月12日前报学校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全校各处级单位要把组织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将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工作有效开展。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消极被动的单位,学校将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主要环节

(一)动员部署,制定工作方案

学校将召开干部会议,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明确要求。并通过校报校刊、校内电视、校园网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反对商业贿赂的良好舆论氛围。全校各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各单位的实际,在各工作小组的具体指导下,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任务要明确具体,措施要切实可行。工作方案于6月2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自查自纠,查办案件

自查自纠工作自2006年6月20日开始,至2006年12月底结束,重点对2001年以来发生在管理、服务和经营经济活动中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开展自查自纠。主要环节为:

1.开展调查摸底。各工作小组要紧紧围绕学校的实际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对全校各单位进行全面的摸底调查,弄清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表现形式,近年来出现的问题、案件或群众信访、举报的线索,掌握所涉及的单位、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等基本情况。

2.查找突出问题。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查找包括工程建设、科研费管理、物资与设备采购、教材图书采购、药品与医疗器材采购等方面在内的、与商业贿赂有关的本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特别要突出抓好“两个重点”,即重点环节、重点人员。重点环节就是在以上领域内已经出现和最可能出现商业贿赂行为的环节;重点人员就是利用职权插手商业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工作人员,以及为获取交易机会向相关单位和有关人员行贿的人员。

3.加强督促检查。学校将通过发督办函、专项检查、现场督办、听取汇报等形式,加强对重点单位和重点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发现和解决问题。在全校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学校领导小组将在9月份对部分单位自查自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分类作出处理。对查找出的不正当交易问题,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地作出处理。处理时,将根据事实、情节、后果,以及认错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

(1)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

(2)对情节严重,但在自查自纠期间能主动说清问题并认真纠正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

(3)对拒不自查自纠、弄虚作假或掩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4)对工作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要结合纠风工作进行治理;

(5)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检察机关处理。

5.认真搞好整改。针对自查中发现的不正当交易问题,各单位要研究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加以整改。要总结经验教训,端正管理、服务和经营思想,规范管理、服务和经营行为,做到严格自律。要围绕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部位,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

6.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在自查自纠的同时,校纪委、监察处将设立治理商业贿赂举报电话和举报箱,畅通渠道,及时排查有关线索,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在商业活动中收受贿赂的行为。

(三)总结验收,研究建立长效机制

1.组织评估验收。各工作小组要在2006年10月底以前,将自查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书面报告学校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将组织对自查自纠工作质量进行考核评价和验收。对自查自纠不认真、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要责令其“补课”。

2.抓住典型进行宣传教育。党委宣传部、纪委办公室要在专项治理过程中,注意收集资料,发现、挖掘正面和反面典型,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正面宣传和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3.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各有关职能部门要通过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和已查处的商业贿赂案件的剖析,研究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要加大内控监督力度,增强自我管理和约束机制;要坚持做到公开透明。只要不属于保密的项目,都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师生员工的监督。各工作小组要在2007年6月底以前,将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解决治理商业贿赂问题的情况书面报告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提高认识,将思想统一到中央的精神和国防科工委的要求上来,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密切合作,共同推进我校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深入开展。

2.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专业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单位在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要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及涉及政策性的问题要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题词:商业贿赂 治理 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国防科工委党组,驻国防科工委纪检组,监察局,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中共陕西省委教育纪工委。

西北工业大学党政办公室 2006年6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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