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纪字〔2006〕8 号
关于给予辛亦工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
辛亦工,男,1958年12月出生,汉族,山西省原平县人,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 1976年参加工作,198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4年11月任计算机学院党委副书记(正科)。
2005年6月,计算机学院党委副书记辛亦工和教务处科员梅毅刚接受了学生家长2万元人民币为计算机学院11413班某学生办理了两门成绩未合格课程的补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错误。为严肃党纪,教育本人和全体党员、干部,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经学校纪委全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辛亦工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本决定自2006年12月21日起生效。
中共西北工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党纪处分 严重警告 辛亦工 决定
抄送:中纪委驻国防科工委纪检组,监察部驻国防科工委监察局,陕西省教育纪工委,陕西省教育厅监察室。
488sb.com办公室 2006年12月25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