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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纪字〔2004〕6号-关于利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的通知
  审核人:

校纪字〔2004〕6号

关于利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的通知

党政各单位:

最近,国防科工委纪检组监察局编印下发了《国防科工委系统典型案件剖析警示录》,陕西省教育纪工委编印下发了《陕西省高校警示教育案例选编》,这些案例都有很强的警示教育意义。为进一步推动“两个条例”的深入学习,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树立起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自觉遵纪守法,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经学校研究,要求各单位利用中心组学习组织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学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时间:2004年9月22日(周三)下午政治学习时间。

二、 对象:各单位中心组成员,机关科级干部列席本单位的警示教育学习活动。

三、 内容:各单位召开专题中心组学习会议,结合单位工作实际,从国防科工委和陕西省高校典型案例中,有针对性地选取1~2个典型案件作为反面教材,一起进行剖析、讨论,从中吸取教训,从工作上查找漏洞,研究整改措施。

四、 有关要求:

利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是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的一种很好的教育形式,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引以为戒,务求实效。并做好考勤和记录,学校将在10月份检查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时一并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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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O四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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