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廉字〔2004〕63号
关于加强2005年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
党政各处级单位:
2005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 为了坚持和发扬“两个务必”精神,坚决制止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深入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使全校上下过好一个喜庆祥和、勤俭廉洁、欢乐文明的节日,特再次重申和提出如下要求:
一、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决反对各种铺张浪费行为。节日期间确需举办的活动,要本着节约、务实的原则,严格控制规模和开支,杜绝一切铺张浪费现象。严禁各单位、各部门之间搞相互宴请和走访拜年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钱物;严禁用公款购买、发放各种购物券(卡)和代金券。
二、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自觉做到廉洁自律。不准接受和赠送“红包”、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坚决抵制“跑官要官”行为。领导干部确实无法拒收的“红包”和贵重礼品,应在一个月内上交纪委;不准用公款互相吃请、大吃大喝、旅游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公车私用和用公款租车;不准参加赌博活动;不准借婚丧嫁娶之机收钱敛财。
三、切实关心师生员工生活,坚决防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全校各级领导干部要求真务实,反对形式主义,发扬艰苦奋斗精神,自觉抵制奢侈浪费行为,切实关心群众的工作、生活,在节日期间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抓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的落实,解决好关系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四、加强教育、严格监督,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者。元旦、春节期间是违纪和不正之风问题的易发、高发期,全校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提高认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和艰苦奋斗教育。全校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各单位一把手要以身作则,带头和模范执行有关厉行节约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不仅要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而且要对本单位执行上述规定的情况负责,严格要求,加强监督,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财务处要严肃财经纪律,严格管理,严格把关,加强监督,对违反规定的开支一律不予报销。对违反本通知精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学校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