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字〔2003〕48号
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人履行职责情况及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各处级单位:
根据国防科工委200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我校200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学校党委决定,将于10月下旬到11月中旬对各处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人履行职责情况及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的内容有《中共西北工业大学委员会、西北工业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校党字〔2002〕23号)、《西北工业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责任人职责》及《西北工业大学200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校党字〔2003〕28号)、《西北工业大学2003年重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书》(校党字〔2003〕11号)等文件要求内容,具体按《西北工业大学处级单位负责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洁自律情况考核表》(以下简称《考核表》)检查。《考核表》分为表(一)、表(二)、表(三)。对各学院党委书记、后勤产业集团党委书记、科技产业集团党委副书记、365所党总支书记、体育部支部书记按表(一)进行检查;对各学院院长、后勤产业集团总经理、科技产业集团总经理、365所所长、体育部主任按表(二)进行检查;对其它处级单位负责人按表(三)进行检查。
二、检查方式
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学校将采取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虑到院系调整的实际情况,本次检查以机关职能部门特别是与学校签订了2003年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书的单位(见校党字〔2003〕11号)为重点,对各学院的检查以抽查为主。
三、时间安排
10月30日以前各单位完成自查,30日以后学校开始检查。具体检查时间和要求,由检查组确定并提前通知各单位。
四、有关要求
各单位的自查是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检查的重要基础。各责任人应本着实事求是、客观真实的原则,对照相应检查内容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并按照要求写好自查报告和做好自查打分工作,于10月31以前交校纪委办公室。
自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自查工作的概况(包括自查打分);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所做的主要工作及取得的主要成效;
3.本人廉洁自律的情况;
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剖析;
5.针对自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今后拟采取的措施和打算。
五、检查结果的评定与使用
检查结果将作为年度考核结果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检查得分最终排在前五名的,授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个人"称号;最终得分低于60分的为差,对检查结果为差的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对连续两年低于60分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附件:1.西北工业大学处级单位负责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洁自律情况考核表(一)
2.西北工业大学处级单位负责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洁自律情况考核表(二)
3.西北工业大学处级单位负责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洁自律情况考核表(三)
中共西北工业大学委员会
西 北 工 业 大 学
二○○三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