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字〔2003〕9号
关于评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单位:
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来,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学校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的一系列规定,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开拓进取,与时俱进,为学校的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涌现出了一批团结务实、勇于开拓、勤政廉政、业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勤廉兼优的好党员、好干部。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校党委决定于今年"七一"对在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校内各单位或各分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2.先进个人:在职中共正式党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党风廉政先进集体条件
1.能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有关规定,切实落实校党委、行政、纪委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做到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要求明确,措施具体,落实到位,成效显著。
2.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定期分析、研究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以及漏洞;注重抓制度建设,不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管理规范;重视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坚持二级教代会制度,积极开展院(系、处)务公开;对科级干部建有廉政档案;能积极协助纪委、监察处开展工作。
3.党政领导班子团结务实,勤政廉政,勇于开拓,群众拥护,公认度高。领导班子成员遵纪守法,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并能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敢于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4.积极贯彻执行学校《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抓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坚持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
5.本单位工作近几年发展较快,成绩突出;近两年来党员干部中无严重违纪违规人员。
(二)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条件
1.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敢于同腐败现象作斗争。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无私奉献。
3.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务实,开拓进取;团结同志,在群众中威信较高。
4.工作成绩突出,在本单位起到了表率作用。
5.无违纪违法现象,近三个年度考核为合格或优秀。
三、评选办法
1.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层层审核的方法进行。
2.各单位将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事迹材料(两千字左右)于2003年6月10日前报校纪委办公室。
3.评选工作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或直属支部组织进行。(先进集体推荐名额不限,先进个人每个处级单位限报一个)
4.各单位要对推荐对象的先进事迹进行认真审核,坚持评选标准,严格把关,确保评选质量。推荐、评选结果,予以公示。
5.校党风廉政建设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推荐材料和评选条件,最后评选确定出10个先进集体和20名先进个人。
四、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校党委分别授予"西北工业大学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西北工业大学党风廉政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和证书,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物质奖励。
五、组织领导
成立西北工业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叶金福 姜澄宇
副组长:杨蜀康 王 伟
成 员:刘平淮 胥效文 郑永安 陈猛龙 王兆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纪委、监察处。
评选表彰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活动,是推动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细致扎实,严格掌握条件。通过评选和表彰,进一步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实现我校"十五"奋斗目标提供强有力地保障。
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