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推进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西北工业大学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和《西北工业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制定我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意见。
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权力运行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做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综合运用教育、制度、监督等措施,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进一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总体目标
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就是把现代管理科学中的风险管理理论和质量管理方法应用于反腐倡廉工作实际,针对因教育、制度、监督不到位和党员干部日常工作生活中可能出现或正在演化中的腐败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在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对廉政风险实施控制。通过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等措施,对预防腐败工作实施科学管理的过程,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行为发生的可能性。
通过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理清管理事项,分析查找权力运行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明晰重点部门、部位风险点的岗位、部位和环节,提高干部和党员接受监督、参与监督和化解廉政风险的意识。将廉政风险防控纳入到各单位各部门工作体系中,明确责任主体,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的管理和制度要求,建立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长效机制。
三、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要使干部和管理者牢固树立为师生员工服务的理念,最大限度地降低廉政风险,为广大干部和管理者廉洁从政、预防腐败构建有效的“防护网”。
注重预防: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要以教育为基础、制度为保证、监督为关键,形成有利于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和制度保证,坚持关口前移,预防在先。
突出重点: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要突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坚持以干部人事、财务资产、基建后勤、招生采购等管理过程中的决策、审批、执行等岗位和人员为重点防控对象。
公开透明: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要推行阳光校务、院务,公开权力内容和办事规则,增强权力运行透明度,使干部和管理者自觉地接受群众监督。
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主要类型
1.思想道德风险:因私欲、私利等自身思想道德偏误或因亲情等原因,可能造成个人行为失范,管理行为失控,导致学校利益受损,谋取个人不当得益。
2.岗位职责风险:由于部门职能、岗位职责的特殊性,可能发生干部和管理者在履行职责时不作为或不正确履行,构成失职渎职、甚至以权谋私。
3.制度机制风险:由于缺乏健全、完善的规章制度,个人履行职责过程中自由裁量权偏大,且业务流程各环节缺乏有效的相互制衡、监督等内控机制,可能造成滥用职权等后果。
4.外部环境风险:为了达到有利于自身利益的目的,管理对象可能对相关干部和管理者进行利益诱惑或施加其他非正常影响,与他们进行“权钱交易”等。
思想道德偏误是导致“以权谋私”等腐败行为的主观诱因,外部环境影响是导致“以权谋私”等腐败行为的客观诱因,制度机制缺陷是导致“以权谋私”等腐败行为发生的外部条件。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核心就是通过加强制度机制约束和制衡来化解、转移和降低风险,同时依靠制度机制的优化达到防止主观偏差和客观环境侵扰的效果。
五、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围绕各级机关部门的职能和岗位职责,全面清理和确定对管理和服务对象行使的各项权力,编制“职权目录”,并对每一项职权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
2.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明确重点岗位和人员的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产生不廉洁行为或诱发腐败的关键因素和环节,明确权力运行风险点。
3.依据权力的大小、权力行使的频率、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及危害程度等,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根据权力运行的“关节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点”,问题易发的“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分别制定风险防控措施,使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得到重点关注和防范,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发生。
4.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制度。通过校园新闻、公报、公开栏、网站等途径,向全体师生员工公开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和相关规章制度等,切实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5.动态评估分析,强化风险预警。根据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从信访举报、经济责任审计、案件分析、干部考察、述职述廉等方面收集廉政风险信息,定期进行分析、研判和评估,对可能引发腐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作出岗位预警、人员预警和部门预警。
6.对查找出来的漏洞和问题,逐一分析研究,提出堵塞漏洞和解决问题的方案。并通过警示提醒、诫勉纠错和责令整改等手段,对存在风险表现的个人进行告诫,对前期预防不到位的单位进行督导,及时纠正偏差,避免廉政风险演化为腐败行为,逐步建立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1.党委书记、校长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全面领导和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负责分管单位和联系部门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学校纪委具体负责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根据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要求,加强督促、检查与指导,保证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取得成效。
2.各部门、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要把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明确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既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机制建设,也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任务。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严格规范权力运行,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分管部门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确保预防腐败各项要求落到实处。通过开展积极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加强事前预防、事中监管和事后处置,提高预防腐败工作水平。
3.机关各部门和基层单位都应当对照工作流程和权力运行风险点,重点查找制度、机制缺陷,以及潜在的廉政风险和管理的薄弱环节。把查找风险点的过程,当作一个自我提醒、自我警醒的过程。同时,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要细化到权力行使的各个环节,落实到每一个岗位人员,把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融入到业务工作的全过程,努力构建“权力阳光运行、监督全程跟踪、风险动态防控、腐败有效预防”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4.学校党委将加强对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把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纳入领导干部廉政责任制考核体系中。对于责任单位和领导干部因失职造成违纪违法问题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部门领导的责任。
附件:1.西北工业大学廉政风险点汇总表
2.西北工业大学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