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4日,中央纪委公开曝光8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青海省海东市化隆县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失职失责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就是其中一起。
经查,2012年7月,化隆县拟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时任县长罗文祥在县政府碰头会上个人决定,通过团购商品房的方式将500户搬迁群众安置在该县群科新区商品房小区(该项目未进行招投标),同时违规决定整合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和奖励性住房补助三项资金,为每家搬迁户补贴5万元。2015年3月,接替罗文祥的县长马金星采取同样的办法新增130家搬迁户。化隆县将这630户的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等资金3150万元,违规直接拨给某房地产公司,该公司以每套5万元分摊到商品房总价内抵扣房款用来促销。经有关部门认定,630家搬迁户中非贫困户232户,违规享受或骗取政府补助资金1160万元。
在调查中发现,化隆县委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责任缺失;海东市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化隆县纪委监督检查流于形式。该县县委特别是时任书记曾植俊对出现的问题不提醒、不制止、不纠正,不向上级反映,县政府特别是时任县长罗文祥、县长马金星政治敏锐性不强,对脱贫攻坚工作认识不到位,作决策时没有站在群众立场。而在方案实施过程中,从县委、县政府到市县扶贫局、住建民政等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及乡镇、村干部,层层不负责任,个个当“甩手掌柜”。
最终,时任县长罗文祥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接替罗文祥的县长马金星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海东市人大财政经济和城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化隆县原副县长马千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扶贫开发局党组书记、局长马海峰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海东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朱泓,青海省农牧厅草原处处长、化隆县委原书记曾植俊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海东市纪委副书记陶永生,海东市总工会副主席、化隆县原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韩玉英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剖析警示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是一项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可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地区、部门、单位的扶贫措施“假大空虚”、脱贫资金“跑冒滴漏”、项目安排“吃拿卡要”,有的领导干部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如此种种现象,说到底,就是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化隆县出现的在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中失职失责问题,就是这方面的典型,有关人员受到严肃处理,实属咎由自取。
官僚主义的根源是官本位思想严重,高高在上,脱离群众,脱离实际。发生在化隆县的这类违纪问题,在于有的党员干部及相关职能部门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没有从政治上、大局上去考虑,没有考虑贫困群众搬迁以后能否承担高昂的房价和生活成本,能否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而是从自己的政绩出发,个人轻易作出决定。领导干部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以上率下,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这场硬仗。监督执纪问责要聚集党中央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盯住脱贫攻坚中出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确保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文章来源:中央纪检监察杂志)